法国文物修复的核心力量

工业革命以来,同其他科学技术一样,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取得了飞速发展,法国在该领域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而法国博物馆研究中心则是法国乃至欧洲文物保护与修复的权威部门。本文试对该中心进行简要介绍并对我国如何与其开展合作提出建议。

法国博物馆研究中心的历史沿革

法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展文物修复的国家之一,其历史可追溯到16世纪。当时的国王弗朗索瓦一世热衷于文学和艺术,被称为“文艺之王”,他亲自邀请达·芬奇到法国进行艺术创作,同时承担一些绘画的清洁工作。17世纪后半叶~18世纪初期,随着新画布裱画技术的出现,以及王室收藏艺术品数量的不断增加,国王的首席画师开始尝试利用此项技术改变绘画的尺寸。一些画家和其他艺术家在创作之余承担着王室藏品的清洁工作,艺术品的修复作为一项技能初露端倪。1699年,画家安东尼·帕耶被任命为有史以来第一个专职的文物保管员,专门负责王室藏品的清洁工作。他也被视为法国文物修复师行业的开山鼻祖。1797年法国建立了招收文物修复师的考试制度,次年成立了第一所专门培训文物修复师的学校,并于1800年组建了第一个专业委员会,专为修复师的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其成员由画家和科学家组成。1794年至1798年间,对外战争屡传捷报的同时也为法国带来了大量来自欧洲其他国家的文物精品,需要集中进行修复和展示,卢浮宫博物馆因此而诞生,成为欧洲绘画和雕塑修复的中心。一个世纪以后,X射线的发现彻底颠覆了传统的文物修复行业。1920年12月,安德烈·切龙博士第一次尝试用X射线对卢浮宫的一幅油画进行分析,法兰西科学院遂于次年1月发表报告,证实此项技术可应用于文物保护。1932年,卢浮宫绘画实验室和摄影工作室正式成立,在紫外线荧光和X射线下,达·芬奇、夏尔丹和瓦图等名家作品中隐藏的笔触、记号第一次清楚地显现在人们眼前。1966年,卢浮宫绘画部主任在实验室的基础上成立了博物馆文物修复处,并将其服务对象由卢浮宫扩展为全法国的博物馆。其继任者在1971年-1980年将修复室员工数量由12人增加至26人,显著提升了修复室的工作能力,得到修复室帮助的博物馆也由2家上升到28家。经过多年的发展,修复室逐渐演变成为法国乃至欧洲文物修复的核心力量——法国博物馆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隶属于法国文化部文化遗产司,由研究部、保存与修复部、保护部以及档案和信息技术部4个部门组成。中心共有160名员工(94%是国家公务员),其中有50%的员工从事物理、化学和人文科学的研究,25%从事安全工作,16%为技术工人,9%为行政人员。根据政府1998年颁布的法令,中心的职责可归纳为:1.与各博物馆藏品负责人合作,落实文化部关于法国博物馆藏品的研究、保存和维护方面的政策。 2.建立并保管有关博物馆藏品制作工艺、材质构成和修复过程的档案。 3.管理隶属于中心的文物修复实验室和工作室。

在文物鉴定、修复与保护方面,中心是有国家信誉保障的权威部门 

一、在博物馆收购文物、考古新发现、组建新博物馆、举办大型临时展览时,或应法律部门要求,中心负责或向申请方提供文物检验和鉴定方面的方法和理论,或通过图像摄影、显微镜检查、射线检查以及一些物理方法,对文物进行分析并发表检验和分析报告,以及专题论文等。另外,中心还负责对国家意欲收购的文物进行评估和鉴定,其报告是政府做出决定的重要依据。

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中心代表中央政府参与对地方文物保护与修复的监管工作。主要途径为,通过大区负责审理博物馆藏品保护和修复方案的委员会(或几个大区联合委员会)向相关博物馆提供工作建议。此前,中心会同大区文化事务局对方案进行预审理,并向委员会提出修改意见。该委员会每年至少组织2次会议,由大区文化事务局局长主持,成员由中央政府代表(如博物馆总督察、博物馆研究中心)和地方政府以及相关机构代表组成。

三、应博物馆要求,与其联合制定文物保护和修复计划,并定期对其文物修复师进行工作指导,收集记录修复过程的文字资料和照片。

四、协助文化部制定国家文物保护工作规章,帮助博物馆确定文物保护与修复的具体方法和所使用工具,编写技术手册、工作守则和工作指南等。在博物馆进行展厅翻修、文物运输以及其他涉及文物管理的工作时,中心根据要求协助设计保护文物的工作方案。

虽然没有法令明文规定博物馆的修复工作必须要接受中心的指导,但因为中心无论在理念还是技术上,都代表国家的最高水平,所以每年都会收到大量来自博物馆的请求。

在文物保护科研领域,中心是代表国家最高水平的学术机构中心不仅从事文物修复和保护,还开展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研究工作,在物理和化学以及信息技术领域,中心在同行业中都颇有声望。

一、在文物保护技术和材料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包括对古代绘画、瓷器、青铜器的制作过程,以及材质随环境改变及时间推移所发生的变化进行分析研究,探讨文物损坏的机理。另外,中心还有艺术史专家,他们根据中心科研部门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从事艺术史的研究。由于其业务涉及物理、化学和生物领域,中心还充分利用自身在这些方面的研究成果,参与很多文物保护之外的科研项目。

二、由于文物珍贵且不可复制,为了保证文物的完整性,在进行研究和检验时,就要做到尽可能少,或者根本不从文物上提取样本,尽量做到无损检验和分析。中心在此方面探索先进技术的步伐从未停止,而且不断取得进步。目前,已经成功地把一些固定的检测设备改造成为适合文物分析的可移动设备。

三、在信息技术领域,中心开发了一个被称为“欧洲开放研究系统”的咨询平台,在此平台上可以查询中心修复或鉴定过的文物的详细资料,其中包括利用数字模拟技术生成的绘画二维图像和其他艺术品三维图像。中心用15年研发的高清图像处理技术,取得了丰硕成果,分辨率达4亿像素的高清图像如今已经投入使用。另外,中心还开发了图像导航系统,研究人员通过该系统可以清晰地看到文物里层的情况,还可以将文物局部放大很多倍,且不会降低图像的质量。中心拥有的电脑显像系统可以通过图像融合技术,将文物在普通光照射、红外线照射和X光照射下的不同图像叠合在一起,供研究人员作比较。通过不懈探索,中心已经成为法国三维数字化技术开发的领军者,并还在不断研发新技术。

四、中心在先进科研仪器的研发和使用方面也处于同行业的领先地位,其使用的某些仪器,如粒子加速器,在世界上也为数寥寥。粒子加速器通过离子束对文物进行分析,是中心所有仪器中唯一专门为检验文物而设计的仪器,也是庞大的文物检验与分析系统中最重要的部分。该仪器从鉴定文物真伪到确定文物来源,从了解文物制作工序到分析文物老化原因,在文物检验与分析过程中居功至伟,曾让一些高仿品原形毕露。如卢浮宫曾于20世纪70年代收购过一件埃及雕塑,经粒子加速器的检验后,发现其制作年代与宣称年代相去甚远,通过进一步分析,还发现该雕塑无论是制作工艺还是材质构成都不符合正品特征,最后确定为赝品。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在墙上挂上了经粒子加速器鉴定后认为是赝品的“文物”照片,并打算举办一个赝品展。

在普及文物保护知识方面,中心承担着国家赋予的重要责任

经过多年积累,中心的“欧洲开放研究系统”平台已经储存了30.2万张高清图片(包括大量三维和多光谱带图像)、4万多份研究报告、3.35万份文物档案,以及6万余件中心修复过的文物的详细资料,是法国文物信息量最大的资料库。中心还制定了一个持续数年的工作计划,准备将1931年中心成立以来的存档资料全部进行数字化处理,该计划将会为平台新增1.5万份研究报告。这是专业人员的重要科研工具,更是公众了解文物信息的主要渠道。人们通过该平台,不用走进博物馆,就可以近距离观看文物,这有利于在更广的范围内普及文物知识,发挥文物价值。

中心应邀对博物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参与文物修复方面的教学,并通过会议、专刊、学术讲座、展览等途径定期向社会公布科研成果,普及文物保护知识。中心还建立了档案馆,并在此基础上分门别类成立了数个向公众免费开放的资料查阅室,其中的资料涵盖了文物修复技术的方方面面,是一部大百科全书,在普及和传授文物保护知识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国际层面,中心一直致力于开展交流与合作中心并不局限于文物保护的研究,还经常与其他科研机构如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合作,参与物理和化学方面的科研项目,并以国际视角积极寻求合作伙伴。如在三维数字化技术领域,中心与其他国家的大学、研究院、博物馆等19家机构合作,共同参与了欧盟3D-COFORM的项目。该项目从2009年开始,至2013年结束,欧盟共投入800万欧元,旨在不断完善三维数字化技术,普及三维图像在文化作品管理方面的应用。该项目还涉及对图像和数据源格式的处理,以便建立一个符合新研究标准的数据库,进一步发挥文化作品的价值。此外,中心与美国科研机构成立了研究与科技混委会,并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双方每年举行两次例会,商讨一段时间内合作研究的主题;与德国的科研机构建立了人员培训机制,每年暑假期间进行为期两周的人员互访等。据悉,中心目前正在同其他国家的机构一起制订欧洲统一的文物保存标准。

我国与中心的合作前景

中心长期以来一直积极寻求与中国的合作,且已参与了我国的一些科研项目,还曾在2009年底接待过故宫博物院从事文物保护科学技术研究的工作人员。而随着我国文物保护与修复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国在该领域的国际影响力日益增强,对于吸取国际同行的经验,了解他国同领域技术的需求也更加迫切。我国与中心的合作时机或许已经成熟。从法方的角度来看,一方面,由于目前从事文化遗产保护的人员很少,且面临逐年递减的窘境,希望通过与中方合作扩大影响,吸引人才,发展和壮大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队伍;另一方面,鉴于中国有着丰富的文化遗产,希望能与中方分享在文物保护与修复方面的经验和体会。而从我国的角度来看,这方面的主要合作对象是意大利,这主要得益于意大利政府在国际层面较之其他国家力度更大的推广,但我们也不应忽视法国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实力,毕竟直至今天,法国仍被认为是欧洲文化遗产保护与修复的中心。多元化的国际合作对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是十分有利的。总之,与中心建立联系并开展交流与合作,有助于我国文物修复工作者开阔视野,提高水平,有益于我国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对于与法方开展交流与合作的方式,我们不妨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政府部门牵头

法国博物馆研究中心在多数情况下代表法国对外开展交流与合作,我国在与之合作时也可考虑由国家主管部门牵头。这样做既遵循了对等原则,也体现出我国对合作的高度重视,同时还有利于我国内部的统筹协调。

二、借助外交途径

法国外交部最近成立了文化遗产处,专门负责法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中心与该处有密切的联系。我国主管部门可与法国驻华使馆加强沟通,通过外交渠道促进合作。

三、利用已有项目中心目前已参与我国部分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如成都文物保护中心建设、塔克拉玛干的考古项目等。我国可以这些项目为契机,加强人员往来,逐步丰富和扩大合作内容和范围。

四、建立合作机制

与中心成功开展合作的关键是要建立以具体科研主题或项目为内容的机制。因此,可以考虑成立混合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讨论并确定科研主题,围绕主题展开合作,这样既避免了合作流于空洞和形式,又可以使合作长期化、机制化。    

中、法两国均为文化遗产大国,相比其他国家而言,在文物保护与修复方面,承担着更为繁重的任务,肩负着同样重要的历史使命,这同时也使双方拥有广泛的共同语言,成为两国分享相关科技成果,携手共进的坚实基础。与法国开展文物保护与修复的合作无论在科学研究、理论研究还是修复实践方面均于我国有利。遗憾的是,中法在此方面的合作尚未全面展开,而作为法国文物修复的核心力量,法国博物馆研究中心或许可以成为我方的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