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的角度否定文物鉴定证书公信力

针对近几十年来的文物艺术品收藏热潮,我国民众的参与度日益提高,然而,由于大多数收藏爱好者缺乏专业的鉴赏知识,导致了市场上的鉴定机构与专家数量庞大且难以衡量。目前,市场上存在着一万多家商业注册的鉴定机构,其中包括由相关部门指定的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上鉴、山鉴等机构,以及三家文物司法鉴定中心和一家按国际认证程序授权的CMA鉴定机构。这些机构让收藏爱好者感到困惑,难以选择和辨识。

此前,许多收藏爱好者已经向个体专家、仅依赖单一设备仪器的鉴定机构、电视栏目专家、痕迹鉴定专家以及量子场能鉴定机构等支付了鉴定费用,然而,这些机构所出具的鉴定证书往往既无法律效力又缺乏权威公信力。这反映了当前收藏爱好者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如何选择合法、合规的鉴定机构,并获取一份具有客观法律效力、能够经受交易实践和法律检验的鉴定证书。

一、合法性和权威性的考量

在文物艺术品的鉴定过程中,合法性和权威性是不可或缺的要素。这需要我们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首先,鉴定机构的合法性是基础。虽然社会上存在商业注册、有关部门指定成立以及国家行政司法审批许可等不同类型的鉴定机构,但它们是否具备国家赋予的文物鉴定行政许可资质,这是决定其出具的鉴定证书法律效力的重要因素。

对于那些被有关部门指定的涉案文物评估鉴定机构或自我冠以“司法鉴定”名义的机构,我们需要特别警惕。如果其出具的鉴定意见不利于当事人,可能会被当事人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条款提出质疑,甚至被司法机关否定其法律效力。此外,如果鉴定机构超出其许可范围进行鉴定,或者单位自行设立下属鉴定机构但未获得国家赋予的专项资质,其所出具的鉴定报告也将是无效的。

其次,鉴定人员的合法性也是关键。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因此,签字的鉴定人必须具备国家赋予对应机构和鉴定范围的鉴定人资质和签字资格。即使有法定鉴定资质,还需所属单位的委派背书,才能确保司法机关的采信。

再者,鉴定设备的合法性也不容忽视。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定期检定或校准,否则,所出具的鉴定报告在法律上将被视为不实报告。

此外,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和鉴定依据的合法性同样重要。鉴定程序必须严谨,依据国家有关鉴定程序规定进行。而鉴定依据必须具有法律层面的合法性,需要综合证据做支撑,不能仅凭单一设备得出的数据和主观经验来出具鉴定证书。

二、科学严谨性的要求

文物艺术品的鉴定是一项涉及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严肃活动,同时还关乎历史、政治、经济、司法等诸多领域。因此,科学严谨性是鉴定的核心要求。我们需要考察鉴定机构是否有完整科学系统的鉴定理论体系和系统、完善、科学的鉴定方法体系。同时,还需要有一套严谨科学的法制化鉴定程序做保障,以避免权力、人情、金钱的干扰和影响,确保鉴定意见的公正权威性。

三、多元设备检测与结果统一性

随着科技的发展,科学技术在文物鉴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热释光测年技术、碳-14断代技术、化学成分分析等科学仪器和技术鉴定方法为文物鉴定带来了新的机遇。然而,这些设备、技术自身也还存在着设计和操作的局限。更重要的是,社会上大多数机构仍以单一设备仪器检测结果作为鉴定的结论,没有建立设备之间的逻辑关系。这导致了高仿赝品也能够通过科技鉴定,给市场带来混乱。

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多元设备检测结果的相互印证统一性来提高鉴定的准确性。这需要鉴定机构在系统鉴定理论体系指导下,运用多种科学仪器和技术进行检测,并确保检测结果的相互印证统一。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提高鉴定的科学性、严谨性,为收藏爱好者提供更加准确、可靠的鉴定服务。

总结来说,面对当前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我们需要在选择鉴定机构时保持谨慎和理性。只有选择合法、合规的鉴定机构,并获取具有客观法律效力、经过交易实践和法律检验的鉴定证书,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在文物鉴定领域,单一设备所提供的鉴定结论往往难以全面揭示文物的客观属性。尽管成分检测、热释光检测以及中子活化等技术已经建立了国家标准,但我们必须明确,这些仅仅是单项技术的执行规范,而非系统的鉴定标准。这些单项技术无法构建起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因此其证据效力相对不足,缺乏权威性。这一现象也引起了社会对科学仪器鉴定结论的质疑。

中国科技大学的前任校长朱清时院士早在2004年就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科学的阐述。他认为,权威的文物鉴定机构应建立一种多元化的、多学科参与的、运用多种科学设备的鉴定体系,以弥补单一科技鉴定的不足。更为重要的是,所采用的各类科学设备的检测结果必须能够相互印证、统一,保持多元设备检测结果的一致性,从而形成一个相互印证的证据链,这样才能作为有效的鉴定证据。这种一致性也能反过来验证设备的科学性,若无法达到一致,则该设备的科学性应受到质疑。

文物艺术品是人类社会活动的历史遗存,它们承载着丰富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每一件文物都反映了一个时代的历史辉煌与兴衰,是政治、文化、经济、社会习俗、审美取向、思想观念、生产力发展、科技进步以及制作工匠(艺术家)技艺水平的综合体现。因此,文物艺术品的鉴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为了更科学、更客观地进行鉴定,我们必须将美学、物理、化学、材料学、光学、痕迹学、鉴识学等自然学科与考古学、哲学、历史学、法学等社会学科进行有机结合。同时,我们要紧跟时代步伐,运用现代的尖端科学技术和刑侦痕迹勘验技术对文物进行全面鉴定。这包括对文物的神韵、气势、艺术风格等多方面进行科学、客观的鉴定。通常需要数十个甚至上百个证据构成的完整证据链,才能在交易纠纷或法庭辩论等场合中保持鉴定意见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即便是一些拥有司法行政许可、市场监管注册或相关部门指定的知名鉴定机构,如果缺乏上述所提及的多元化、多学科、多方法的科学设备鉴定体系,其鉴定证书的证明力也会大打折扣。对于那些当前技术及方法还无法准确认知的文物,我们不应轻易地将其判定为真品或赝品,而应将其列为存疑待鉴的状态。随着鉴定理论知识和技术的进步,再做出定论。

综合上述因素,当选择文物鉴定机构时,我们必须谨慎选择。我们需要从鉴定机构、鉴定人员、鉴定设备、鉴定程序以及鉴定依据的合法性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同时,还要考虑鉴定证书的科学严谨性、多元设备检测结果的相互印证统一性、证据链的完善性以及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自己的藏品拥有一份真正具有终生法律效力的真品身份证明。

若对某份文物鉴定证书存在疑虑或不认可,我们也可以通过上述五个方面来进行质疑或否定。我们必须认识到,文物鉴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需要我们以严谨的态度、科学的方法来进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文物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让它们在历史的长河中绽放光芒。

因此,无论是选择文物鉴定机构还是评估鉴定证书,我们都应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心。我们必须坚持用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一件文物,用系统证据链从法律层面为它们证明。这样,我们才能确保文物的真实价值得到尊重和保护。